本文是学习GB-T 20222-2006 防复印技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防复印技术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结果评定和试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防复印材料、防复印版纹设计、可鉴别复印件的识别技术产品和具有防复印功能
的智能复印机等来实现防复印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 1—2003,ISO 2859- 1:1999,IDT)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10992.1—1999 静电复印机 文件复印机
GB/T 17004—1997 防伪技术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复印 anti-copying
防止用复印的方法来进行仿制和复制的措施。
3.2
防复印技术 anti-copying techniques
防止用复印的方法来进行仿制和复制的技术。
3.3
防复印技术产品 anti-copying technical products
以防复印为目的,采用防复印技术制成的、具有防复印功能的产品。
3.4
防复印材料 anti-copying materials
具有防复印功能的纸张、薄膜、油墨等材料。
3.5
原件 original
被用来复印的物件。
3.6
有防复印功能的智能复印机 anti-copying intelligent
copier
通过在复印机上设置智能识别装置,使特定原件不能被非法或非授权仿制和复制。
3.7
复印件 copy
原件经复印得到的复制件。
GB/T 20222—2006
3.8
防复印效果 anti-copying effect
采用防复印技术以后,使原件具备防止用复印的方法来进行仿制和复制的效果。
3.9
版纹 screen lines
利用特殊手段使底色、文字、图案、图像等版面成员形成不同的特殊纹理。
3.10
警示性文字或图像 warning characters or image
用于提示阅读者,能够区分复印件和原件的文字信息或相关的图案,如"作废"、"无效"、"复制件"、
"VOID"、"COPY" 等 。
3.11
识别技术产品 techniques and products for
identify
用于检测、区分复印件与原件的识别设备或材料。
3.12
防复印测试样本 anti-copying sample for testing
含有指定信息内容、专用于评价防复印效果的、具有防复印功能的原件。
3.13
E 形视标 E shape optotype
具有特定结构并且有不同开口方向的"E"
字形图标,用于确定在某距离处观察者是否能够辨别该
"E" 字形图标的开口方向。
防复印技术产品按防复印效果可以分成以下三种类型:
I 类 防复印技术产品 仅在已知原件特征的前提下,能区别复印件与原件。
Ⅱ 类 防复印技术产品
在不了解原件特征的前提下,能通过目视直接识别复印件。
Ⅲ类 防复印技术产品
由原件得不到复印件,或者复印件不可阅读,或者仅部分可阅读。
5.1 具 有 I 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5.1.1
在原件上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防伪技术产品,达到使复印件不具备原件的防伪特征的效果。
所述的防伪技术产品的技术条件应该符合各自所属领域的相关防伪技术产品标准的要求。
5.1.2
通过专用识别仪器对原件的非防伪特征进行分析,提取其个性化特征、并与复印件进行比对,可
以实现对原件与复印件的鉴别。所述的专用识别仪器的技术条件应该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
5.2 具有Ⅱ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在原件上设置由警示性文字或图像构成的隐形标志,经复印后复印件上出现相应的警示性文字或
图像。
5.3 具有Ⅲ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应达到由原件得不到复印件,或者复印件无法阅读,或者仅部分可阅读的效果。Ⅲ类防复印效果用
不同等级来表示,从高到低分为1至5级。防复印技术产品的Ⅲ类防复印效果不应低于5级。Ⅲ类防
复印效果等级按7.3评定。
GB/T 20222—2006
6.1 复印设备的复印质量指标和工作条件
试验所采用的复印设备的复印质量指标以及复印设备的工作条件均应满足 GB/T
10992.1—1999
中4.11.1所提出的复印品质量要求。
6.2 具有 I 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6.2.1
采用了防伪技术的防复印原件,按照6.1所述的要求制备复印件,根据相应防伪技术产品标准
规定的试验方法来检测原件和复印件是否具有声明的防伪特征。
6.2.2
按照6.1所述的要求制备复印件,利用专用识别仪器对原件、复印件进行比对、鉴别,相关的试
验方法应按照专用识别仪器相应的产品技术标准来进行。
6.3 具有Ⅱ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通过目视测试法,观察原件上警示性文字或图像的隐藏效果以及复印件上是否出现警示性文字或
图像。
按照6. 1所述的要求复印。
a) 光源为 D 标准光源,光源与被测样本相距800 mm±20 mm。
b) 检测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为1.0~1.5(国际标准视力表)。
c) 检测者眼睛直视被测样本,眼睛与目视部位相距400 mm±20 mm,目视观察。
d) 在观察过程中被测样本的位置保持不变。
a)
按照6.3.3的要求目视观察原件,确定是否可以辨别出原件上隐藏的警示性文字内容或图像。
每件被测样本的观察时间为3 s。
b) 制备该原件的复印件。
c)
按照6.3.3的要求目视观察复印件,确定是否在该复印件上出现了目视可识别的警示性文字
或图像。每件被测样本的观察时间为3 s。
6.4 具有Ⅲ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制备具有Ⅲ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测试样本,该测试样本上分布有不同大小的、不同开口方向的、
同一行中大小一致的多行 E 形视标,所有 E
形视标都进行了防复印处理。以防复印测试样本为原件制
备复印件,检测者在适当的检测距离和一定的检测环境下目视识别复印件上每行 E
形视标中各个视标 的开口方向。如果一行中能够正确识别开口方向的 E
形视标数量不少于一定数目,那么就认为该行大 小的 E
形视标是可识别的,反之则认为是不可识别的。复印件上不可被正确识别的 E
形视标越大,原
件的防复印效果就越好。
不同视力的检测者采用不同的检测距离,检测者通过目视识别防复印测试样本中最小一行全部10
个 E 形视标来确定该检测者的检测距离。
防复印测试样本中 E 形视标的结构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
按照附录 B 的规定制作防复印测试样本。其中的图 B.1、图 B.2、图 B.3、图
B.4 给出了四个符合 附 录B 中 a)、b)、c)、d)、e)、f)以 及
h)中1)、2)要求的防复印测试样本 E 形视标图示例,它们的 E 形视
标排列方式不同。
GB/T 20222—2006
按照6.1所述的要求复印。
a) 检测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为1.0~1.5(国际标准视力表)。
b)
复印件或防复印测试样本放置在照度恒定的环境中,复印件、防复印测试样本上各处的照度
均匀,为5001x±1001x。
c) 目视观测开始前应法让明瞎有5 min 以上的时间适应检测环境。
d) 持续目视检测达 ,应让眼睛休息5 min 再测试。
e) 每次确定检测距 要重新确定检测距离。
a) 制备防复印测试件本:按照6.4.2制备。
b) 制备防复印测试样本的复印件。
c) 利用防复印测试样本的最小一行(第七行)E
形视标来确定检测者的检测距离:
1) 由远及近确定检测距离 X:
检测者站在防复印测试样本正前方,由远处向前缓 刚能够目视识别出全部10个
E 形视标的开口方向时的观察距离为检测距离: 次,分别得到检测距离
X、X,、X。:
2) 由近及远确 :防复印测试样本正前方,由近处向后缓慢移动至刚
刚还能够目 见标的开口方向时的观察距离为检测距离Y, 共检测 3次,分别得
3) 确定检测者 、Y₁、Y₂、Y, 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其余
4个数值的 金测距离。
印件的检测:同一检测者在c)所确定的检测距离处观察复印件,识别每行 E 形
标的开口方向确宁一行由能够正确识别开口方向的E 形视标数量,每个复印件
,分别记录测i
测结果的处理 E 形视标的测试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
值的算术平均 王确识别开口方向的 E 形视标数量。
险测结果的判疋:如采一仃中能够正确识别开口方向的 E
形视标数量大于等于7个,那么肌
为该行大小的E 形视标是可识别的,反之则认为是不可识别的。
style="width:0.17322in;height:0.19998in" />
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了防伪技术的防复印技术产品,根据相应防伪技术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判定方法来判定原件
和复印件是否具有声明的防伪特征,只有当复印件不具备原件的防伪特征时,才认为该防复印技术产品
具有 I 类防复印效果。
7.1.2 利用专用识别仪器实现对原件、复印件的进行行比对、鉴别,专用识别
的评定方法
应按照专用识别仪器产品标准来进行。
7.2 具有Ⅱ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
如果原 同 时 满 足 以 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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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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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222—2006
五级:
1级:得不到复印件或无法识别;
2级:只可识别第一行或第一行至第二行 E 形视标;
3级:只可识别第一行至第三行E 形视标;
4级:只可识别第一行至第四行 E 形视标;
5级:只可识别第一行至第五行 E 形视标。
8.1.1 试验对象、抽样地点和方法、检验批
当存在影响防复印效果的偶然性加工缺陷时,应该将防复印效果试验作为防复印技术产品交收试
验的试验项目。
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每一批防复印技术产品,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从生产线或成品库内随机抽样进
行检查。同时提交验收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交收试验的抽样方案应采用GB/T
2828.1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防复印效果
试验的合格质量水平(AQL) 取1.5。
防复印效果试验的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在防复印技术产品标准中规定。
8.2.1 试验对象、周期、抽样地点和方法
型式试验是针对影响防复印技术产品的系统性缺陷而进行的一种检验。防复印技术产品的型式试
验项目应包括防复印效果试验。
每当新试制防复印技术产品投产或当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或主要原材料作重大更改或当该规格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而又恢复生产时,均应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试验样品应从生产线终端或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案应采用GB/T 2829 中判别水平I
的一次抽样方案,防复印效果试验的不合格
质量水平(RQL) 取20。
防复印效果试验的样品大小和判定数组在防复印技术产品标准中规定。
8.2.3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和恢复生产条件
型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停止生产和销售。已销售的产品应进行召回。此时生产企业应针对产
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直至新的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验收。
GB/T 20222—2006
(规范性附录)
E 形视标结构
E 形视标的构形参见图 A.1, 其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a) b) c)
d) e)
E 形视标有四个宽度均匀的笔划,其中三个笔划相互平行,并与另一笔划垂直;
A=B=C;
E=F=G=H=I=J;
D/A=792/1000
H/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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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1 E 形 视 标 结 构 图
GB/T 20222—2006
(规范性附录)
防复印测试样本 E 形视标图的制作方法
防复印测试样本 E 形视标图的制作要求:
a) 页面大小:A4:210 mm×297 mm;
b) E 形视标的外形结构:见附录 A;
c) E 形视标数量:设七行十列,共70个;
d) E 形视标的大小:同一行中 E 形视标的大小一样,同一列中 E
形视标的大小由上向下分别为
13.30 mm×13.30 mm 、11.57 mm×11.57 mm 、10.06 mm×10.06 mm 、8.75 mm×
8.75 mm、7.60 mm×7.60 mm、6.61 mm×6.61 mm、5.00 mm×5.00 mm,允许误差为
土0.10 mm;
e) E 形视标排列方式:横排页面,由上向下分别为第一行至第七行,每行中的
E 形视标可以有上 下左右四个不同的开口方向,同一个开口方向的 E
形视标不能多于四个,不同开口方向的 E
形视标应随机出现在不同位置,同一列中 E
形视标从大到小由上向下居中对齐排列,每列中
间线与相邻列中间线的距离为24 mm~26 mm,行间空的距离为12 mm~15 mm;
f) E 形视标分布区域:240 mm×150 mm;
g) 防复印处理范围:对 E 形视标全部进行防复印处理;
h) 印刷要求:印刷基纸和E
形视标颜色按照防复印技术产品标准执行,如果防复印技术产品标
准未作规定,则视为:
1) 印刷基纸:(70±5.0)g/m² 胶版纸;
2) 视标颜色:黑色,反射密度不小于1.60。
防复印测试样本 E 形视标图的示例见图 B.1~ 图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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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山 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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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图 示 例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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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 日 山 3
山 川 叫 叫 三 三 三 山 凹
山 川 山 巨 叫 四 三 四 山 三
日 山山 凹 三 四 叫 四 m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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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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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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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 .2防复印测试样本E形视标图示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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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 叫 山 叫 三 日 叫 三山
凹 叫 凹 巨 凹 三 凹 四 山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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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 M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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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0 0 去 旨 n … 开 失 大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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